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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铭选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量化考评实施方案(试行)
(讨论稿3)2011.12.19
为深化铭选中学人事制度改革,更好的落实有关教师职务的聘任政策,健全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福建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闽委办〔2008〕7号)、《泉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泉委办〔2008〕73号)、《安溪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 (安委办[2009]126号)、《关于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安政人[2010]65号) 、《关于加强和规范我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的若干意见》(安政人[2011]8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安溪铭选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量化考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1.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落实职务聘任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岗位公开、条件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上岗的聘任办法,把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高、事业心责任感强的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到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2.根据上级人事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和岗位设置标准,结合学校实际,合理设岗、聘任。
二、聘任条件:
1. 任现职以来,申报聘任高一级教师职务者必需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2.任现职以来,脱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含学校因工作需要而调整的人员),解聘现有专业技术职务。
三、聘任办法:
聘任中、高级教师职称的办法严格执行量化评估制度,按得分从高到低确定聘任中、高级教师职务。总得分相同时,任职年限、教龄长者优先。
四、聘任步骤:
1. 个人申报:凡符合条件者,均要填写《安溪铭选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量化考评细则》,并附上有关佐证材料;
2. 组织考核:由职务聘任小组按本方案进行考核;
3. 初录推荐:按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初录选取;
4. 张榜公示:初录结果公示七天,接受群众监督;
5.上报审批:将择录的候选人上报主管部门审批。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年不得申报聘任:
1. 师德失范,对学校造成较坏影响的。
2. 不服从学校工作调配的
3. 学生评教50%以上不满意的;
4. 未经学校同意而校外兼职的;
5. 评聘前一年旷课累计3节及3节以上或近三年来旷工累计达到2天以上的;
6. 年度考核不称职者;
7. 近三年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两个月或病假累计超过半年以上; 8. 调入本校未满一年;
9. 聘任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六、说明:
1. 首次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按照《安溪铭选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量化考评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2.岗位设置按照《安溪铭选中学岗位晋级实施细则》执行;
3.职务聘任评议组人员由校长临时通知(11人)组成,参加竞聘者不得担任评议组成员;
4. 亲属参加竞聘,有关人员评议时须执行回避制度;
5. 未尽事宜,由聘任领导小组解释决定。
【附一】
安溪铭选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量化考评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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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序号 |
项 目 |
说 明 |
自评 |
复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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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资历 |
1 |
工 龄 |
每学年得1分,不封顶;事假超过6个月的,当年不计教龄。按实际年限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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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任现职
年 限 |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者每学年得1分;不封顶;先评未聘者,资格认定期内每年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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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学 历 |
高中、中专得1分,大专得2分,本科得3分,研究生课程班结业、研究生学历(无硕士学位)得4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得5分,博士学历得6分。(在职进修的须确认学历更改后方予以认定)最高得分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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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荣 誉 |
4 |
个人 表彰 |
任现职以来,校级得1分,县教育局级得2分,县委府、泉州市教育局得3分,市委府、省教育厅得4分,省委府、教育部得5分,国务院、党中央表彰得6分;同级工会表彰按对应等级给分;其他系统行政部门表彰的按对应等级折半给分,其余类别的不给分。不累计,多次表彰按最高级别计分,最高得分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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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荣誉 称号 |
县级骨干教师(教坛新秀)得1分,县级学科带头人及泉州市骨干教师(泉州市教坛新秀)得2分,泉州市级学科带头人及省骨干教师得3分,省学科带头人、市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及全国骨干教师得4分,全国学科带头人、省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及省名师得5分。按最高级别计算,以取得证书为准,不累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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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年度 考核 |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优秀者加1分,不累计;不称职者取消推荐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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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管理 工作 |
7 |
管理 工作 |
任现职以来,行政、工会正副主席、下年段行政、团委书记、年段长、教研组长、班主任、生管兼职教师称职每年得1分;备课组长、女工委主任、艺术团团长、促进会会长、团委副书记称职每年得0.5分;县高三课题组、高中学科校际组成员、校科协正副主席、图书馆正副馆长、工会委员、团委委员、促进会理事、党小组组长、心理咨询兼职教师、《钟韵》指导教师称职每年得0.2分;身兼多职者仅取一项最高的,其余折半累加,每年封顶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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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教科研 |
8 |
公开课 示范课 专题讲座 |
任现职以来,校级得0.2分,县级得0.4分,市级得0.8分,省级得1.5分,国家级3分;同内容的以最高级计算。不同类可累加。以上公开课、示范课及专题讲座必须是教育教学主管部门组织的活动,且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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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文章 专著 |
任现职以来,专业(含德育)论文在县级汇编每篇0.2分,市级汇编每篇0.5分,CN增刊、省级汇编、准CN刊物每篇1分,CN刊物(邮代号)每篇2分,每年封顶4分;正式出版(ISBN)专业专著的,每部12分;正式出版(ISBN)专业编著的,每部6分;只计第一作者;同一篇文章按最高级别给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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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课题 研究 |
任现职以来,作为课题组成员,承担各级课题研究并已结题的(必须材料完整,如课题立项书、结题鉴定、过程性材料等),校级课题0.5分,县级课题1分,市级课题2分,省级课题3分,国家级课题5分;课题组织单位须为教育行政部门,高校、学会类降一级计算,其它单位不计。研究性学习任课教师,材料完整得0.1分。不封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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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教材 编写 |
任现职以来,编写正式出版或经学校审定的师生用书,担任主编并亲自撰稿,校级(校本课程不少于18课时)每门得分1分,县级得2分,泉州市得6分,省级得7分,国家级得9分;多人编写同一教材的,主编得50%,其余得分由参编者各人均分。不封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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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指导 教师 |
任现职以来,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参加各级教育行政、教研部门组织的比赛,获各级技能一等奖或教坛新秀:校级0.5分,县级1分,市级2分,省级3分,国家级4分。二等奖为同级一等奖的1/2得分,三等奖为同级一等奖的1/3得分。同一项目多级获奖的,不累计,以最高奖得分计算。不封顶。举办单位非教育行政部门,降一级计分;指导教师证明由该项赛事组织单位颁发证明为据(指导教师为多人的,按比例均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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Ⅴ教学能力 |
13 |
教师基本功 |
任现职以来,参加各级教育行政、教研部门组织的技能比赛,获各级一等奖:校级1分,县级2分,泉州市级3分,省级4分,国家级5分;二等奖为同级一等奖的1/2得分,三等奖为同级一等奖的1/3得分;同一项目多级获奖的,不累计,以最高奖得分计分。不同类可累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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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教学常规 |
14 |
考勤 情况 |
任现职以来,每学年请事假累计不超三天的,得2分;每学年请事假累计不超一周的,得1分;平均每学年请事假累计超一周的,不得分;学校统一活动缺勤每节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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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工作量 |
任现职以来,满工作量每学年得1分。竞赛辅导教师(特指数、理、化、生、信息奥赛教练及体育专项教练,且每周至少辅导两次,每次至少两节,短期辅导不计)每学年加1分;学校安排兼职,超全额工作量每年得1分,超半额工作量每学学年得0.5分。不封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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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学生 评价 |
学校组织学生评教,每次任意5项A率达90%以上(包含90%)得0.5分,每次任意5项A率达85%以上得0.3分,每次任意5项A率达80%以上得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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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教学 成绩 |
任现职以来,高中会考成绩优良率和及格率均达“一级达标高中”标准,备课组的任课教师每人得1分,班主任得0.7分,其他老师得0.5分;其中每项不达标,该班级所有科任老师均扣0.5分;高考成绩完成学校目标,毕业班高考学科任课教师每学年每人得3分;其他教师每学年每人得1分;县运会获得高中组第一名、第二名体育教师分别得1、0.5分;艺术类项目获市教育局组织的比赛一、二、三等奖,美、音教师分别得1.5、1、0.5分。每学年以最高奖项得分计,不累加。成绩特别突出者另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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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绩 得 分(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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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民主
评 议 |
(学校评议组对竞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专业水平、教学实绩、教研成绩等进行评议,并重点参考以下项目,给出每位竞聘人员的评议分。总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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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指导 学生 |
任现职以来,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项学生比赛指导学生成绩显著,尤其是指导学生获得高校自主招生考试资格的;指导优秀学生被全国顶尖大学录取的及指导学生社团活动成绩显著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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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教学 考核 |
任现职以来,教学态度及教学能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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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议 得 分(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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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得分(业绩分+评议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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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各项内容由学校评议组根据申报人提供的材料复核认定;
2.各项考核资料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附二】
评 议 评 分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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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 别 |
25-21分 |
20-16分 |
15-11分 |
10-6分 |
5-1分 |
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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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议
内
容
(100分) |
政治思想(师德表现、工作态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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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水平(学科素养、技能比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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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实绩(学科教学、课外辅导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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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成绩(课题研究、课程改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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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议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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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学校职务聘任评议组对每位竞聘人员给出评议分,去掉二个最高分,去掉二个最低分,取平均值即为每位竞聘人员的评议分。
[附件三]
安溪铭选中学岗位晋级实施细则
1.任职年限长者优先;
2.教龄长者优先;
3.班主任任职年限长者优先;
4.CN刊物(具邮代号)发表论文篇数多者优先;
5.承担工作量多者优先;
6.荣誉表彰级别高者优先;
7.有突出贡献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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